禁止車輛操作的故障和條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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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車輛操作的故障和條件列表 24753_1

1.制動系統1.1。工作制動系統的製動效率率與GOST R 51709-2001不相對應。 (第1.1段修訂。俄羅斯聯邦政府的決定14.12.2005 n 767)1.2。液壓制動器驅動器的緊張性受到損害。 1.3。當不合時采的發動機為0.05MPa時,氣動和肺液柱制動驅動器的緊繃性的破壞導致空氣壓力下降,並且在完成作用後超過15分鐘。從車輪制動室擠壓空氣洩漏。 1.4。沒有氣動或肺液液壓制動驅動器的壓力表。 1.5。駐車製動系統沒有提供固定狀態:全裝載車輛 - 坡度高達16%的坡度;乘用車和公共汽車在exactipulild狀態 - 坡度到23%;卡車和道路列車在exactive national - 坡度到31%的包容。 2.轉向2.1。轉向控制中的全間隙超出了以下值:總反速度不得更多(學位)汽車和基本汽車和公共汽車和公共汽車10輛車20卡車25 2.2。零件和節點的設計沒有規定。螺紋連接不會以這種方式固定或未固定。禁用以固定轉向柱的位置。 2.3。缺陷或缺少轉向轉向或轉向阻尼器(用於摩托車)。 3.外部照明設備3.1。外部燈具的數量,類型,顏色,位置和操作模式不符合車輛設計的要求。筆記。在從生產中取出的車輛上,允許從其他品牌和型號的車輛安裝外部照明設備。 3.2。車燈調整不符合GOST R 51709-2001。 3.3。不要在安裝的模式下工作或受污染的外部燈具和輕軌。 3.4。在光儀器上沒有擴散器,或者使用漫射器和燈泡,其不對應於該光器械的類型。 3.5。安裝閃爍的信標,光信號安裝和可見度的方法不符合既定要求。 3.6。在安裝的車輛上:在燈具中,具有任何顏色的燈光,除白色,黃色或橙色和逆向反射器件外,無論是白色的,除了白色;後置 - 狀態註冊標誌的反向燈和照明,帶有任何顏色的燈,除了白色,其他顏色的照明設備,除了紅色,黃色或橙色,以及任何顏色的逆向反射器件,除了紅色。 (p。3.6修正。俄羅斯聯邦政府法令為28.02.2006 N 109)。本條款的規定不適用於在車輛上安裝的國家登記,獨特和識別標誌。 (注意由俄羅斯聯邦政府28.02.2006 N 109的政府法令引入)4。擋風玻璃4.1的刮水器和擋風玻璃載體。不要在安裝的玻璃刮水器中使用。 4.2。車輛設計窗戶不工作。 5.輪子和輪胎5.1。乘用車輪胎的胎面花紋的剩餘高度小於1.6毫米,卡車 - 1毫米,公共汽車 - 2毫米,摩托車和摩托車 - 0.8毫米。筆記。對於拖車,設置了輪胎胎面圖案的殘餘高度標準,類似於車輛輪胎的標準 - 拖拉機。 5.2。輪胎具有外部損壞(瑣碎,切割,斷裂),露出繩索,以及捆綁框架,匯報胎面和側壁。 5.3。沒有螺栓(螺母)緊固或有盤和輪輞輪的裂縫,有可見的侵蝕安裝孔的形狀和尺寸。 5.4。尺寸或允許負載的輪胎不對應於車輛模型。 5.5。在車輛的一個軸上安裝了各種尺寸的輪胎,結構(徑向,對角線,鐘,管),型號,具有不同胎面模式,擁擠和簡單,耐霜凍,耐磨損,新的和恢復。 6.發動機6.1。廢氣中有害物質的含量及其煙霧超過了GOST R 52033-2003和GOST R 52160-2003建立的值。 (由俄羅斯聯邦政府的第14.12.2005 N 767的政府法令修訂)6.2。違反了電力系統的緊張性。 6.3。排氣釋放系統出現故障。 (由俄羅斯聯邦政府的法令修訂14.12.2005 N 767)6.4。曲軸箱通風系統的緊張性破裂。 6.5。允許的外部噪聲水平超過GOST P 52231-2004建立的值。 (第6.5條由俄羅斯聯邦政府的第14.12.2005號No.767的政府法令提出)7.其他設計要素7.1。後型鏡子的數量,位置和類與GOST R 51709-2001相對應,車輛設計沒有提供眼鏡。 7.2。聲音信號不起作用。 7.3。安裝了額外的物體或塗層,限制了駕駛員座椅的可見性。筆記。在汽車的頂部,汽車和公共汽車可以連接透明彩色膜。它被允許使用著色眼鏡(鏡子除外),其光傳輸對應於GOST 5727-88。如果兩側有外部後視鏡,則允許在旅遊巴士的窗戶上使用旅遊巴士的窗戶,以及乘用車後窗的窗簾。 7.4。車身或機艙門鎖規定的設計,貨艙平台板便秘,便秘豪華罐和燃料膠帶插頭,駕駛員座椅位置調節機構,門應急開關和信號停止用於總線,內部發光照明設備,緊急出口和設備設備的行為,驅動控制門,速度計,行李儀,防盜裝置,加熱裝置和玻璃吹。 7.5。設計不含後保護裝置,污垢收縮和擋泥板。 7.6。牽引力的缺陷和拖拉機和拖車,以及拖車,並沒有通過它們的設計提供的沒有或缺陷的安全電纜(鏈條)。摩托車框架化合物中有背面,側拖車框架。 7.7。否:乘坐公共汽車,乘客和貨車,輪拖拉機 - 醫療急救箱,滅火器,根據GOST R 41.27-99的緊急停車標誌; (正如修改在帶有側拖車的摩托車上 - 醫療急救箱,根據GOST R 41.27-99的緊急停車標誌。 (由俄羅斯聯邦政府的法令修訂14.12.2005 N 767)7.8。非法車輛設備通過識別標誌“聯邦聯邦聯邦保護服務”,閃爍信標和(或)特殊聲音信號或在特殊顏色的車輛外表面上的存在,銘文和不符合國家的銘文俄羅斯聯邦的標準。 (俄羅斯聯邦政府法令修訂了16.02.2008 N 84)7.9。如果車輛設計提供,則沒有安全帶和頭枕。 7.10。安全帶不可操作或在錶帶上有可見的孔。 7.11。不要用備用輪子,絞盤和提昇機構的架 - 降低備用輪子絞車棘輪裝置不會用緊固繩錄製鼓。 7.12。在半拖車上,沒有或有缺陷的支撐裝置,支撐,提昇機構和降低支架的運輸位置的鎖鏈。 7.13。密封和發動機化合物,齒輪箱,側齒輪箱,後軸,離合器,電池,冷卻和空調系統以及另外安裝的液壓裝置的緊密性受到干擾。

您可以從官方經銷商LLC UAZ訂購TD“Motorgroups”的備件。 7.14。汽車和配備天然氣系統的汽車和公共汽車的外表面上指示的技術參數與技術護照數據不相對應,沒有最後一個和計劃檢查的日期。 7.15。車輛的狀態註冊符號或其安裝方法不會響應GOST R 50577-93。 7.16。在摩托車上,沒有安全弧設計。 7.17。在摩托車和摩托車上,沒有腳踏板的結構,乘客在馬鞍上的乘客。 7.18。未經俄羅斯聯邦政府確定的俄羅斯聯邦政府部門的國家安全監察局許可,對車輛設計進行了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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