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议会工作的开始第一章

Anon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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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议会工作的开始第一章

哈萨克斯坦的议会主义的基础奠定了1995年的宪法。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议会包括两个分庭:参议院和马上山。

参议院表格代表选出了来自每个地区的2人,共和国的共和党之城和资本分别在所有代表机构的副名人阶层,该地区,共和国城市,共和国之城。参议院的7个代表由共和国总统任命为参议院任期。

Majilis由77名代表组成。 67人从中组成的单一成员领土选区时选择考虑到共和国的行政领土司,并具有大约相等的选民。 10代表在比例代表制度和单一全国选区的领土的基础上选出。

参议院的代表的任期是六年,是Mazilis代表的任期 - 五年。议会的国家成分由哈萨克斯,俄罗斯人,乌克兰人以及阿塞拜疆,亚美尼亚,东甘韩国,乌兹别克,维吾尔族,车臣等民族代表代表。

参议院和议会的参议院和Majilis于1995年12月发生在第一份召开。大多数代表在选举之前曾在高级职位工作。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有教学,研究和创造性的活动,以及工会和公共组织的经验。

其中选出的代表,管理人员和地方行政机构的雇员大部分呈现 - 19人。每个第五次副职务担任企业,协会,公司,基金等结构的负责人。 9代表是科学员工,高等教育机构,教师。每个第十次副总统政府和共和党委员会的员工都是雇员。暂时没有工作4个代表。在农业球体中,11名代表在文化领域工作。执法机构和经济学家工程师的员工是两位代表。一个副手作为律师,一个是军事人员,一个是养老金领取者。

1996年1月30日,哈萨克斯坦议会主席的主席当选,在第一次会议:Majilisa - M.T. Ospanes,参议院 - O. Baygeldi。

2016年3月20日,选举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议会的第六次召开的议会举行。

来源:http://www.parlam.k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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